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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检察 | 宣传文物保护法 守护古迹遗址

更新时间:2025-04-19 15:08:00

【来源:辽宁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迎接第42个“4.18国际古迹遗址日”,4月16日,新宾县检察院联合乡镇干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艾竹深入太子城山城遗址所在乡村,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和遗址保护“回头看”活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遗产传承。

太子城山城是汉唐时期就存在的堡垒式防御工事典型代表,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检察干警、全国人大代表和乡镇干部实地查看太子城山城遗址保护标识、围栏设施及周边环境,重点评估遗址本体保护与周边农耕活动的协调性。春耕村民说:“现在,太子城山城遗址被围栏保护起来了,还立了标识牌,大家都知道得好好保护它。” 在遗址脚下的村落,双河村文化长廊里,检察官以办理的“督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太子城山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点说明破坏文物的法律后果,呼吁村民主动参与遗址保护,成为“文明守护者”。活动共发放普法手册200余份,有效提升了村民文物保护意识。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代表参与+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协同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已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推动修复受损遗址7处。 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表示:“遗址是文明的活化石,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根脉。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守护了历史记忆,也让许多古迹遗址在保护中获得了新生。”

来源: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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