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的村庄》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我一直到大学,才买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但在之前,我已经把它读过很多遍了。
和它的缘分,始于高中语文课本上摘选的《寒风吹彻》。“雪落在那些年雪落过的地方,我已经不注意它们了。”开篇第一句,便让我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
刘亮程的文字总是在沉稳的叙述中浸润着抒情的光泽和哲思的张力,沉郁而不悲怆,精雕却不刻意,透着自言自语般的自然而然。这是一种很难被模仿,却又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与眺望投奔的才华,它需要生活的积累、岁月的酝酿,也需要精神的包浆。
那时候,我们像是村里的毛孩子,模仿着大人走路的各种姿势,在写作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地前进。同学大多选择了余秋雨、汪曾祺、迟子建,只有我一个人选择了刘亮程。老师劝我放弃,很直白地说:“太难了,他的底蕴不是你能达到的。有些句子你别说写了,读都读不懂。”
但年轻气盛的我毫不服输,偏偏想要证明自己那一眼其实就能望到底的才华。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此,我上网找来《一个人的村庄》的电子文稿,带到打印店里打印出来,用夹子夹好,便是一本书了。
打印出的书有一个好处,方便拆卸。不喜欢的文章全部剔除掉,只留下自己喜欢的。一边读,一边精挑细选,再厚的书都能读得很薄。到了早、晚读时间,我就把它掏出来背——光读是没有用的,必须要把大家的文字刻在心里,把里面的修辞、好词和哲思都强行关在记忆的深处,融化进张口就来的下意识里。最关键的是把先生的写作风格和留在文字里的形影临摹出来,这样等到应试时,背下的内容才能听调也听宣,灵活地被化用与延伸。
而文章的一些深层逻辑、细读时也会被忽略的东西,在背诵的过程中会悄然浮现。因为背诵是靠着一个句子往后串,用挤牙膏的方式去挤出来。为什么会跳过几句,漏掉一段,又为什么会背错?背后的原因就是我和刘亮程对同一篇文章的思考和理解的差别。而进步便是认识到并妥善处理好这些差别,在自己写到类似的地方时能够想起刘亮程是如何处理,如何四两拨千斤,如何言有尽而意无穷,如何画龙点睛的,然后效仿得有模有样。所以背书虽然是僵硬的学习方式,却卓有成效。
有时候,灵感闪现,我会在打印纸的反面空白处写上只言片语,这就是写作的突破了。无论是语言习惯、视角、行文技巧、框架,还是立意的改变,哪怕只有一星半点,都弥足珍贵。高三结束的时候,打印书的背后已经被我写得密密麻麻,它们大多都在日常的作文中得到了实践,也有一些沦为空想的遗珠,就只能等待有缘人去唤醒了——毕业的时候我把它们都给了老师,不知道会传到下一届哪位学弟的手中。
当然,《一个人的村庄》终究是刘亮程的村庄,我偶尔会走失在一些陌生的角落,转向了。所以晚自习时,我经常带着书跑到老师那儿,先让她读一遍文章,然后再问某一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就说你读不懂吧”,她翻了个白眼,细细阐述了一遍,但我往往还是懵懵懂懂。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文学中有些东西注定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它是由语言的技巧激发出的一瞬间的晃神与心跳,并不能用简单的白话阐述出来,否则就会失去那份神韵。它们是深海鱼,无法浮出海面,只有人亲自潜入海底,才能领略到它们的生动与风采。我便自我安慰道,老师也没看懂,所以讲不透。
她笑了笑,并不在意,问我,为什么那么偏爱刘亮程的文章?我说,因为文字里面的安静。
这种安静,是风中的安静。它不属于宁静,也不属于死寂,它垫着点树叶沙沙作响的白噪声,像是一个人在风沙中托出悠久的凝望。那时候我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躁动不安的天性让每根骨头都桀骜不驯。但这本书却能让我迅速地静下来。有的炊烟风一吹就没了,有的却像绳子一样凝而不散。可能,从我进入这个“村庄”那一刻,我的一生也被某一场风改变了。
我变得柔软,情感有更敏感的弹性,把日常熟视无睹的事物都接纳进自己的生活,比如鸟鸣,比如偶尔才能看见的昆虫,为它们赋予不同的性格与情感,当作在自然的维度上的远方与近亲;我开始喜欢做梦,梦见生命里来过又离开的人,梦见另一个自己在一个以另一种规律运转的时空里平凡或熠熠生辉地过完我的一生;我开始变得沉稳,不再毫无顾忌、随心所欲地横冲直撞,开始谋而后动,提着价值与意义的灯盏,在寒风里照出能够穿越大雪的道路……
我想,在所有的风中,最默不作声,也最猛烈的,便是时间了。不知不觉,很多黄沙梁上的故事就被吹进了我的记忆与印象,不知不觉,高中时倒背如流的句子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我认为这是一种成长。因为我已经走出了那段来路,走出了我的风格,而不是在刘亮程建造出的村庄里组装文字。那时候,初探文学的门庭,只能靠模仿投石问路,如今的我已能独立完成文章的创作,哪怕没有网络,没有可供掉书袋的资料,也不会一言难发,而是能用走过的二十年岁月发出微弱的电,点亮小小的灯泡,照亮人间这个巨大的村庄里自己的一间小屋。
当我用一支笔叩开了高等学府的大门,在墨香氤氲的报纸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便是一个学会了自己走路,带着属于自己的炊烟和喜欢沉思的影子,开始漂泊之旅的游子。
遗憾的是,我没有刘亮程的经历,未曾在一个村子里扎下过根,并与它血脉相连地生活过,所以我永远无法真正理解村庄的内涵。我理解的只是我心目中的村庄,一个由城市生活的反义词组成、以诗和远方为主题的理想化的村庄形象。这也是《一个人的村庄》的时代意义吧。在城市里出生的我们,从没有与乡村的水土同呼吸过,没有接受过它用脐带输送的恩泽。所以人生本就存在缺憾,当我们走进乡村,往往只是抱着体验生活、游览观光的心态,很难真正扎根其中,在岁月的磨砺中沉淀与成长。
那么在未来的时代,城市化的发展趋于完善,我们又该如何定义乡愁,挽救只剩一个人的村庄?而乡村特有的哲学又该何去何从?
(作者为藏书爱好者)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仇士鹏